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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地時間5月15日,Ubisoft娛樂公司向聯邦法院提交版權侵犯訴訟,稱阿里巴巴集團旗下遊戲公司簡悅開發的《Area F2》「近乎複寫般的照抄」了《Rainbow Six Siege》。
Ubisoft公司稱:「《Rainbow Six Siege》是世界上最受歡迎的競技類多人遊戲之一,也是Ubisoft最有價值的IP之一。而很顯然《Area F2》每一個部分都是從《Rainbow Six Siege》處抄襲而來——從職業選擇界面到最後的得分界面,以及其中的每一樣內容。」
阿里巴巴集團旗下遊戲公司簡悅團隊對此訴訟回應稱,《Area F2》項目由簡悅團隊歷時2年重金自主研發,不存在侵權。
簡悅還表示:「我們非常尊重Ubisoft公司,我們法務同事已經和對方開展積極的溝通。」
此外,Ubisoft也在周五起訴了蘋果、Google公司,對他們的指控同樣是因為銷售Ubisoft熱門遊戲《Rainbow Six Siege》的抄襲作品。
Ubisoft表示,他們此前已經通知Google和蘋果公司《Area F2》侵權一事,但是兩家公司拒絕從App Store、Google Play下架這款遊戲。
目前,蘋果與Google公司的代表並未對這項訴訟案作出回應。
https://www.imore.com/apple-and-google-sued-ubisoft-over-sale-rainbow-six-carbon-copy-area-f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