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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躍世當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(KON品牌持有方)正式狀告蘋果電子產品商貿(北京)有限公司侵犯其美術作品著作權。
KON認為,蘋果公司銷售的iPhone、iPad等系列電子產品中,其App Store ICON(iOS11版本)圖案與原告創作的美術作品主要內容、結構、圖形佈局等主要元素幾乎完全一致。要求判令蘋果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權的行為,即停止銷售含有ICON的電子產品,並在全國性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,同時還要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相應經濟損失。
資料顯示,KON誕生於2009年,是一個多元跨界的聯合文化品牌,主營潮牌服裝、鞋帽及箱包配飾等產品,主要針對崇尚個性與時尚的年輕人。KON天貓旗艦店顯示,其產品均一直在使用上述ICON做為視覺ICON。
蘋果iOS 10版本的App Store ICON為三支筆組成的三角標識,原ICON與KON標識稍有差異。而升級後的iOS 11版針對App Store的ICON做了修改,也正是由此引發了KON針對蘋果的侵權訴訟。
有業內人士表示,蘋果此次造成實質性侵權的可能性較大。但按照常理,蘋果絕不會允許所有電子產品在中國市場停售,這個損失蘋果是承受不起的。因此,最終雙方很可能進行調節解。